参与起草有关安全生产的地方性法规和行政规章;研究拟订工矿商贸企业有关综合性安全生产规章、规程,会同有关部门,制定工矿商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;负责安全生产重大理论政策研究和起草重要文件及重要会议报告;指导安全生产监管系统的法制工作,承办安全生产方面的行政复议和执法监督工作;承担全省安全生产信息发布工作;组织、指导安全生产新闻和宣传教育工作。